灵台县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
按照规范化服务所建设的要求,灵台县已建成7个规范化基层司法所,在建的3个,剩余的3个2008年可全部建成。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建设,配备工作人员20名,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、档案管理、工作台帐等制度,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。积极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、依法治理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人民调解、安置帮教等工作,为顺利推进依法治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