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天金报消息近日,记者接到襄樊市一市民投诉称,今年1月,他在该市火车站附近买了一套商业用房,房款也已一次交清,但房产商在办理房产手续过程中,居然将房产证手续费由100元涨到了550元。房产商这550元涨得是否合理,有没有法律依据?记者昨从房管部门查悉,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确实于上月15日联合下发了新标准,自今年五一起,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,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。
5月12日,记者根据读者的反映,首先找到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九龙广场开发商,一位负责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女士解释说:过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每件收费100元,五一以后,按照房产部门的新规定,凡是住房以外的商品房,房产登记手续费用涨至550元,九龙广场开发商只是代理房管部门收取房产登记费用,具体情况可以到襄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询问房管办证部门。
记者随后来到该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所属工作台询问,这里的工作人员称,房产登记手续费用每件收取550元是从五一开始的,国家有新规定,对住房以外的商品房,不论面积大小,一律以件计算,哪怕只有一平方米的商业用房,每件都收550元。记者询问工作人员能否看一看相关文件,工作人员回答手头上暂无文件,但这个文件已在五一开始生效。
果然,记者随后从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上查阅到,上月15日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已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该通知第三条规定: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;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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